權男20年前因性侵未成年並拍攝性影像被判刑10年,出獄後再夥同梁男於2022、2023年間性侵、猥褻4名未滿12歲幼童,還將過程拍下,製成影片。權男在2024年8月警方追捕時,疑畏罪墜樓不治。
梁男於2024年5月被基隆地院依「成年人利用兒童犯加重強制性交罪」、「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乘機性交罪」、「加重強制猥褻罪」及「違反本人意願使兒童被拍攝性影像罪」等14罪,共判處117年6月徒刑,合併執行25年,上訴二審遭駁,他未上訴三審,全案於去年底定讞。
檢方勘驗查扣影像時,發現梁男涉嫌性侵另名女童,並上傳至網路供人下載。基隆地院審理,認定梁男觸犯強制性交罪、《兒少性剝削條例》,分別判處各10年、8年6月徒刑,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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