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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男偷拍女學生未遂,辯對方長得漂亮才拍臉,遭判刑3月。(示意圖,photo-ac)

科大教師偷拍女學生裙底未遂 辯「因漂亮只拍臉」下場出爐

記者|徐如奕

判決書指出,魏男於2023年11月8日晚上6時34分許,趁課間休息時間前往校內圖書館,他見一名女學生坐在座位上使用手機,竟也坐到對面,將手機調成錄影模式,多次伸入座位下方企圖偷拍,所幸,女學生察覺異狀後立即離開現場,魏男未得逞。

檢警獲報後偵辦,魏男否認犯罪,聲稱只是因對方長得漂亮而拍其臉部,並無意圖偷拍私密部位,但檢警根據證人證述、監視器畫面、扣押物品等證據,認定其辯詞難以採信,依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起訴。

台中地院審理時,認定魏男行為已構成《刑法》「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未遂罪」,法官審酌他目前待業、無收入、未婚無子女,以及受害者無調解意願等情況,依法判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涉案手機沒收,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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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 2025.07.29 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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