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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度確診定義亂 擬「不同病毒株、Ct值降」辨別

記者|曹子涵、彭乙洲

陳時中、王必勝、莊人祥等官員染疫後首度曝光,即使確診也沒忘了防疫工作,透過視訊開會討論疫情狀況,雖然疫情整體趨緩,不過現在陸續有確診者二度染疫,通報卻出問題。二次感染者:「發高燒到39度,只要二次通報所有流程都正常,但是我們的防疫中心那邊沒有資料。」

還有一名民眾同樣二度感染,5月9日第一次確診,6月13日第二次確診,身體極度不適,Ct值僅有13,回報相關單位後,卻遲遲等不到居隔單,這恐怕影響到工作請假。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如果一直沒有收到居隔單,那應該是要請地方衛生單位進行開出來,那自己的部分,我還是建議可以自行隔離。」

二度確診定義、處理流程亂糟糟,根據指揮中心最新規定,二度感染指的是發病後長時間再度感染,大多發生在確診3個月後。假設是在3個月內,除非檢驗證明感染不同變異株,或Ct值明顯下降,即便症狀變嚴重,通通只能算「復發」。

指揮中心專家小組諮詢委員李秉穎:「各國定義不一樣啦,通常我們要確認他是二度感染,最好是能夠做兩次感染病毒基因序列檢查,確定他是不同的病毒株才能夠確認,但是實際上,沒有辦法每一個個案都做到這麼詳細的檢查,所以通常的定義是得到第一次感染以後,如果經過4到8個禮拜後,再重複出現快篩陽性、PCR(核酸)陽性的現象,而且有症狀的時候,可以考慮他大概是二度感染。」

偏偏要如何證明不同病毒株,只能靠基因定序,也有部分患者康復後,體內的病毒又再度活躍,究竟是二度感染還是病情復發,認定上恐怕不是用時間就能簡單判斷。

「鏡新聞」已在MOD508台與YouTube頻道同步播出。

更新時間 2022.06.17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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