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警察局三民一分局一名涂姓員警,被控利用辦案當藉口,要求多名女性脫衣拍照,並合成裸照供己欣賞。檢方查出有六名受害者,但出來吹哨的被害人Y小姐,卻因員警將照片刪除,案件被不起訴,氣得她站出來向媒體控訴高雄市警察局官官相護。對此,市議員鄭孟洳在今(19日)市政總質詢時指出,涂姓前員警涉偷拍案,警方的說法反覆,真相難明;且證據保全嚴重失職,懲處也不公,讓民眾對警方的信任受到嚴重傷害。

高雄市警察局三民一分局一名涂姓員警,被控利用辦案當藉口,要求多名女性脫衣拍照,並合成裸照供己欣賞。檢方查出有六名受害者,但出來吹哨的被害人Y小姐,卻因員警將照片刪除,案件被不起訴,氣得她站出來向媒體控訴高雄市警察局官官相護。對此,市議員鄭孟洳在今(19日)市政總質詢時指出,涂姓前員警涉偷拍案,警方的說法反覆,真相難明;且證據保全嚴重失職,懲處也不公,讓民眾對警方的信任受到嚴重傷害。
根據受害者公開陳述,她因與男友發生肢體衝突而報警求助,員警到場後將兩人分開處理;其中,涂姓員警在對受害者進行筆錄與所謂偵查過程中,要求她退去衣物、擺出不合理姿勢並疑似拍攝。受害者當下基於對警察的信任,配合所有要求。但事後越想越不對,與男友比對警方處理過程後,才發現男友並沒有被要求拍照,也沒有被要求做類似動作。因此,她勇敢向派出所反映,希望調查密錄器與員警手機中的相關證據。
鄭孟洳表示,所長稱密錄器只拍到受害者的身心科藥物,並未拍到其他畫面;而女督導卻稱密錄器中完全沒有跟受害者有關的照片或影像證明。同一份資料,為何有不同說法?這過程中密錄器影片與手機照片是否被進行刪改、滅證的可能?
另外,鄭孟洳質疑,卷內資料顯示,涂姓前員警當天有多項異常行為,包括執勤過程中兩度關閉密錄器、頻繁開啟手機相簿高達42次,並在被通知返回派出所製作筆錄後,隨即刪除手機內23張照片。派出所在受理申訴後,有無即時扣押或封存相關設備並避免涉案員警接觸、刪除或變更證據?是否因為處理時間落差,導致關鍵證據滅失,最後影響受害者權益?後續本案雖查出涂姓前員警偷拍多名報案女性,並遭檢方起訴;但最早揭露此案的受害者,最後卻因查無照片、證據不足,導致該部分不起訴。
鄭孟洳表示,這名涂姓前員警,事件初期僅被記一大過,並被調往湖內分局警備隊,之後還能請調至鳳山分局警備隊執勤,直到輿論升高後才做出兩大過免職處分。她也質疑,當案件涉及性騷擾、偷拍、濫用公權力時,為什麼第一時間不是停職?
此外,受害者報案後並未獲得充分進度說明與後續關懷,甚至是透過新聞媒體才知道凃姓前員警已遭調職,這對受害者來說,不只是資訊落差,更是二度傷害。警局應建立標準作業流程,在涉及警察人員疑似侵害民眾權益的案件中,必須主動告知案件進度、提供心理支持與社工轉介,並避免受害者在制度中孤立無援。警方這樣的處理模式,實在難以保障受害者,更讓民眾對警方的信任蕩然無存。
鄭孟洳要求,市府與警察局必須針對此案提出完整檢討,並落實以下改革:
一、建立密錄器第三方稽核機制:建立異常關閉通報、定期抽查、調閱紀錄留存與第三方稽核機制。尤其涉及性平、家暴、性騷擾、兒少及脆弱處境報案人案件時,更應有更高強度的證據保全標準。
二、性騷審議會制度改革:改以外部委員為主,確保調查客觀,不再球員兼裁判。
三、主動告知與陪伴機制:受害者報案後,不應只能被動等待結果,更不該透過媒體才知道涉案員警調動。警局必須建立主動告知進度、提供心理支持與社工轉介的標準流程,避免受害者在制度中孤立無援。
針對鄭孟洳質詢,市長陳其邁已承諾將採取積極作為,並全力協助被害者重新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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