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巨業客運施姓司機於2024年9月間,駕駛公車轉彎時撞上兩名東海大學女大生,甚至在撞擊後未即時救人,反而二度輾壓導致林姓女大生當場慘死。台中地院審理後,於今(31日)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施男有期徒刑4年6月,全案仍可上訴。

台中巨業客運施姓司機於2024年9月間,駕駛公車轉彎時撞上兩名東海大學女大生,甚至在撞擊後未即時救人,反而二度輾壓導致林姓女大生當場慘死。台中地院審理後,於今(31日)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施男有期徒刑4年6月,全案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指出,施男於2024年9月22日晚間駕駛305路公車,行經台中市中區綠川東街左轉中山路時,未落實轉向「停、看、行」之規定,當時20歲的林姓女大生與王姓學姐正沿行人穿越道綠燈通行,公車卻在未減速的情況下直接左轉撞上兩人。
同行的王姓學姐在法庭上證稱,兩人被撞倒後皆捲入車底,她自行爬出後,隨即要求施男趕快叫救護車,當時林女仍有意識,不斷發出哀嚎並呻吟喊「好痛」。然而,施男下車簡單查看後,竟未進一步確認傷者情況即返回車上,隨後公車再次往前行駛,學姐在路邊激動嘶吼制止,卻仍目睹林女頭頸部遭車輪二度輾壓,隨後呻吟聲瞬間消失,現場更傳出恐怖的「頭骨碎裂聲」。監視器畫面也證實,公車在撞擊停下後,確實有再次起步往前開的動作。
林女母親在庭上見到女兒受難的監視畫面時痛哭失聲,施男在開庭期間雖表示對林母感到非常抱歉,但雙方因賠償金額差距過大,至今仍未達成和解。
針對家屬控訴司機涉嫌「殺人罪」部分,檢方調查後認定證據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僅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台中地院法官考量施男未落實路口禮讓行人,且違規行為造成重大傷亡,對社會秩序及被害人家屬造成難以抹滅之傷害,最終判處有期徒刑4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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