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發文指出,27日退房後搭乘預約接駁車,準備前往高鐵站,途中5歲的孩子因疲累加上暈車開始大哭鬧著想吐,司機第一時間警告「吐在車上要付清潔費」,隨後更以「孩子太吵、影響開車」為由,表示無法繼續服務。當事人控訴,司機隨即在反方向的交流道口附近路邊停車,要求他們一家四口直接下車,讓人在荒涼路邊感到相當傻眼。
對此控訴,桃園喜來登飯店澄清,該組客人的小孩從出發前就在大廳失控奔跑,上車後更是不斷踢司機椅背,儘管當下曾與其他旅客協調換位,但吵鬧情況依舊沒有改善,且已引起其他賓客對安全性的顧慮。飯店強調,下車地點並非完全荒涼的交流道口,附近有超商,司機當下曾詢問是否代叫計程車,但遭賓客拒絕。
飯店表示,接駁服務的首要原則是全體乘客與行車安全,對於造成顧客不佳感受深感遺憾,目前已對該名司機依規定處以記過處分,並給予當事人事後補償。此事引發網友兩極討論,有人認為「載客本就有義務送到定點,不應放人在危險路邊」;但也有人認為「家長應管教小孩,踢司機椅背確實會造成公共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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