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指出,曾淑惠身為群海娛樂的實際負責人,卻利用職務之便,實質掌控由女兒張家芸及Andy老師(王崇睿)所申設的多個銀行帳戶。自2019年至2024年間,「眾量級」頻道的YouTube流量收益及臉書廣告收入,合計約新台幣2996萬餘元,均匯入上述由曾淑惠掌控的帳戶。
檢方調查,曾淑惠在2021年3月至2023年4月間,涉嫌將公司業配收入1281萬餘元,匯至自己、丈夫張國龍及女兒張家寧等人的帳戶。此外,曾淑惠私自以個人名義申請「眾量級」的商標,並於2021年有約109萬餘元的商標權收入。
起訴指出,為規避稅務責任,曾淑惠另虛列人頭員工費用總額合計達1,609萬3,811元,影響群海公司財務報表真實性。檢察官據此起訴曾淑惠業務侵占、逃漏稅等罪嫌;張國龍、張家芸等人涉犯個資法及稅捐稽徵法之幫助犯;張家寧則被起訴涉犯無故變更他人電磁紀錄罪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