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調調查,黃取榮10多年前赴中經商期間結識中國情治人員,為換取定期酬勞,返台後透過好友邱世元人脈蒐集機敏資料,並吸收當時在副總統賴清德辦公室擔任諮議的吳尚雨,在賴清德當選總統後,吳尚雨能輕易取得總統行程,還曾隨賴清德出訪。
外交部長吳釗燮秘書何仁傑和吳尚雨初期基於同志情誼,提供黨政高層行程給黨籍前輩,後續蒐集涉我國外交政策、總統出訪行程等機敏文件,讓黃取榮可向中國回報。
台北地檢署自2月起展開多波搜索與約談,4人聲押禁見獲准,並於5月遭民進黨開除黨籍。檢方認定,黃取榮涉犯《國家機密保護法》及交付經核定之國家機密至中國,請法院分別量處9年、8年以上有期徒刑、洗錢罪1年6月以上;邱世元部分,檢方請求量處7年以上、1年以上徒刑;何仁傑求刑9年以上;吳尚雨求刑5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