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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自備環保杯可折抵5元後,台北市決定在12月起限用一次用塑膠飲料杯。(資料照)

台北市開第一槍 12月起飲料店「禁一次用塑膠杯」

記者|張家瑋

攝影|鏡新聞

根據環保署統計,2020年全台一次用塑膠飲料杯的使用量高達22億個,在淨灘時,也常發現大量塑膠飲料杯,為前十大常見海灘廢棄物之一。為了減少用量,環保署在今年7月推出「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要求連鎖飲料店、超商、連鎖速食店、連鎖超市,必須提供自備環保杯的民眾,享有5元的折扣優惠。

另外,環保署也比照限用免洗餐具的模式,讓各地方政府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報限用一次用塑膠飲料杯的實施時間,環保署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管理會執行秘書王嶽斌6日表示,目前環保署已經核定、公告台北市提供的計畫。

台北市決定在今年12月1日起,飲料店不能再提供一次用塑膠飲料杯,不過後續實施的細節、如何和業者溝通,會交給台北市環保局規劃。王嶽斌表示,限塑觀念每個地區都不同,北市推廣限塑的阻礙相對小,目前只有北市提出實施時間,等北市正式實施後,也會請北市和其他縣市分享心得。

更新時間 2022.08.06 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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