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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永明(左)與劉仕傑(右)13日一同召開記者會,說明「史上最多立委收賄」的SOGO案。(翻攝自徐永明臉書)

徐永明撇清沒說過「錢呢」 不得已才見李恆隆「根本不知200萬」

記者|張家瑋

徐永明在時代力量台北市議員參選人劉仕傑陪同下,13日上午11點召開記者會說明SOGO案,徐永明開場就表示,自己不是來喊冤的,是來澄清的,徐認為整個社會都在談論「錢呢」,這只是整個事件的外觀而已。

徐永明鄭重表示:「我從來沒有跟李恆隆要過錢。」而且李恆隆的祕書一直要安排見面,他都回絕了,但是從檢察官和法官的角度,徐永明沒有參與是「因故」,而整件事情裡面,雖然有很多對徐永明有利的事實,但一審法官都沒有採納,認為他和李恆隆在2019年12月2日見面時就達成期約。

徐永明說明,當天來見他的只有郭克銘,談話到一半郭克銘說李恆隆就在樓下,要不要見一面,他才不得已見了李恆隆10分鐘,李恆隆當時表示已經把SOGO賣給新加坡公司,跟SOGO一點關係都沒有,也透露李恆隆向自己喊冤,不過徐永明表明自己任期已經快滿了,不會去關心這件事情,檢察官和法官卻認為這次會面是期約達成。

徐永明說從頭到尾都沒有期約的200萬,他也是到調查局時,人員把郭克銘的iPad給他看,上面寫「『許』200萬」,徐當下也反應不知道這200萬元,但是起訴時候卻變成他想拿這200萬元;最後徐永明也指出,「錢呢」根本不是法庭上攻防的重點,而是輿論焦點,他也一定會再上訴,希望未來二審法官能把事實都考慮進去。

回顧整起事件,太平洋流通前董事長李恆隆為了搶回SOGO經營權,花了數億元行賄,北檢109年7月31日針對立委收賄案展開搜索並起訴,今年7月6日台北地院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判處現任立法委員蘇震清10年徒刑、廖國棟8年6月徒刑、陳超明7年8月徒刑、前立委徐永明7年4月徒刑。至於立委趙正宇,家中被搜出920萬元被起訴現金財產來源不明罪的部分為無罪、逃漏稅的部分判刑6個月,可易科罰金。

法院判決指出,李恆隆未交付賄賂予徐永明,故以期約賄賂罪判徐7年4個月、褫奪公權3年。有媒體人還稱,徐永明涉嫌向李恆隆索取賄款200萬元,檢調監聽發現,徐永明在電話中頻頻詢問李恆隆「錢呢?」成為證據。

對此,徐永明12日在臉書澄清,「我從來沒有講過『錢呢』這句話。」徐永明表示,「錢呢」一詞是出自媒體人的臉書發文,是虛構出來的,相關案內證卷都沒有對他的監聽譯文,他卻因為一句沒有說過的話被糾纏2年,「而我沒做過的事,也以期約之名,錮之以刑。」最後徐永明呼籲,網友們不要再以訛傳訛,「我歡迎各位網友來我臉書留言、批評、指教,但請勿再以我沒說過的話來嘲諷。」

更新時間 2022.07.14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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