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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前立委蘇震清被指控收賄2,580萬元,一審遭重判10年。(資料照)

「史上最多立委收賄案」歷時2年宣判 蘇震清一審重判10年

記者|張家瑋

攝影|鏡新聞

事件起因為陳超明、廖國棟、蘇震清、徐永明被指透過郭克銘等白手套,收受太平洋流通前董事長李恆隆賄賂,對公司法修法和經濟部官員施壓,北檢經過調查後,於2020年9月21日起訴5名立委、李恆隆、各辦公室主任、白手套等12人。

蘇震清被指控收賄2,580萬元,他稱款項是借貸,不過不被採信,且蘇震清認為,檢調的「不連續錄音證據」,沒有當證據的能力,另外自訴檢察官違法,但6日台北地方法院依貪汙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收賄罪,判決蘇震清10年徒刑,為所有涉案人最重,褫奪公權5年。而蘇辦主任余學洋被指收賄124萬元,不過一審判決無罪。

廖國棟被控收賄790萬元,當時被檢調跟監拍下收錢證據,廖國棟在偵查中一度認罪,後來又翻供不認罪,判8年6個月,褫奪公權4年;廖國棟的辦公室主任丁復華,則承認擔任白手套,涉嫌收賄180萬元,判1年10個月,褫奪公權2年。

陳超明則被控透過國會辦公室主任梁文一收賄100萬元,存進政治獻金專戶,陳超明被判7年8個月、褫奪公權3年,梁文一則判5年、褫奪公權2年。而徐永明被控期約收賄200萬元,雖然錢沒有入袋,但他有出席公司法公聽會,而且李恆隆和白手套郭克銘都有做出不利徐的證詞,因此徐永銘判7年4個月、褫奪公權3年。

另,趙正宇是因檢調監聽白手套郭克銘後,發現趙正宇也有不法,台北地檢署於是分2次起訴趙正宇,為貪汙財產來源不明、逃漏稅,趙正宇始終不認罪,稱資金是仲介土地交易的收入,已經補繳稅,但仍被依逃漏稅判決6個月,得易科罰金,併科罰金6萬元。

至於太平洋流通前董事長李恆隆,被判1年2個月、褫奪公權3年,白手套郭克銘判2年、褫奪公權2年,趨勢民調公司總經理吳世昌判6年6個月、褫奪公權2年。

更新時間 2022.07.06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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