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判決書指出,阿玟的舅舅去年5月間潛入阿玟房內,趁阿玟服用安眠藥昏睡的期間,脫光衣物,並試圖動手侵犯,母親則遲遲見女兒未起,進房查看狀況,卻沒想到驚見亂倫的駭人畫面。
阿玟的母親指控,進房驚見自己親弟、阿玟的親舅,裸身出現在女兒身旁,且試圖靠近女兒的私密處,嚇得她立即拿出手機錄影蒐證,並且報警處理。
台中地院審理時,舅舅辯稱,自己也有服用藥物,並未有犯罪意圖,但阿玟的母親指證歷歷,稱看見他觸碰女兒的私處,並意圖進行性侵,加上阿玟的母親當下有拍攝照片、驗傷報告等多項物證,證據確鑿,最終依照乘機性交未遂罪,判處2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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