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長林志明陳述表示,今年8月21日晚上他接獲股東之一桃園原某議員簡訊,要求到台北總公司商討帳務,詎料對方竟帶一票人共8人,設局要脅,要檢舉公司逃漏稅讓公司無法經營、威脅其及家人生命身體等,限制行動時間長達7小時,期間門外有黑衣人叫囂、拍打門,公司內女職員紛紛躲進小辦公室內發抖。
他迫於無奈,只好聽從對方指示,以每股168元的天價(原價約25到30之間),買下對方的股票,總計高達6.2億元,簽署合約並開立本票,分二期攤回。他為維持公司正常應運,5天之後支付第一期3億元的款項。
由於他沒錢支付第二期3.2億元款項,雙方溝通協調後,對方同意他挪用公司資金支付,但要有合法名義。由於當時他是公司最大股東有73%,減資後他可以拿到1.2億餘元,當作第二期款項,不過須經過董事會通過,對方遂辭去董監事,由他來改選。不過事後他想1.2億元仍是杯水車薪,一旦支付,公司營運將捉襟見肘,9月間他決定拒絕支付第二期款項。

恐嚇簡訊。(林志明提供)
但他收到「你話太多了」「不要再惹毛我」等恐嚇簡訊,又收到外傳對方要他「斷一隻手、一隻腳」等恫嚇言語。林志明說對方逼到這種地步,他選擇主動到調查局台中站自首,坦承逃漏稅,再補稅2,500萬餘元;再到刑事警察局,就恐嚇、限制自由、強簽合約本票等部分報案。
台中地檢署表示,目前已簽分逃漏稅、恐嚇兩案,對涉案人、相關人等發出傳票,將陸續到案說明。
林志明表示,目前公司帳上現金及資產超過新台幣5億元,資金已在律師監管下依法受保護,營運一切如常。產品生產、出貨、獎金提領與會員服務皆照常進行,全體員工堅守崗位,經銷商與會員權益不受任何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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