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朝日新聞》報導,這名女員工因經濟困頓誤入池袋一間女子酒吧工作,本以為只是兼職生計,沒想到半年後卻陷入地獄。由於業績不佳,店長鈴木不斷羞辱她外貌,辱罵「妳這種長相去風俗店都沒人要!」還狠嗆「我願意雇妳,妳應該感恩。」
更令人髮指的是,鈴木竟要求她白天上班、晚上「站壁」到新宿歌舞伎町大久保公園周邊尋找嫖客,還在她身上裝上GPS裝置隨時掌控行蹤,一旦離開預定區域,立刻就會被打罵甚至被香檳瓶攻擊。
受害女子曾一晚被迫接待高達13名男性,1個月賺進約190萬日圓(約新台幣40萬元),但所有錢幾乎都被店長搜刮,自己僅能分得可憐的3,000日圓(約新台幣660元)「生活費」,連支付方式都被規定要電子轉帳,並上繳收據。
警方調查發現,女子被強迫搬離原住處,長期居住在酒吧後方的小房間內,失去自由。每晚若賣淫不順或想逃跑,就會被店長以酒瓶毆打、腳踢懲罰。她長期處於精神控制下,身心俱疲,睡眠嚴重不足。
直到某晚,警方在取締性交易時發現她神情異常,進一步追問才揭露整起被迫賣淫的過程。警方循線調查鈴木的手機與GPS監控記錄,發現他全程掌控女子動向與交易細節,證據確鑿。
最終,警方以涉嫌「管理賣淫」罪逮捕鈴木麻央耶與共犯。由於受害女子確實遭暴力與精神控制,被迫從事不願意的行為,檢方也宣布不追訴女子個人責任;目前警方正追查鈴木不法所得的金流,並研判此案可能涉及更廣的性剝削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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