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指出,林家齊因調查台鹽綠能公司相關不法案件,從2024年3月間起涉以調查局內部系統查詢台綠公司及交易關係人,包含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親等、大額交易紀錄等個人身分及財務金融資料,並以WORD檔或 EXCEL檔儲存於隨身碟。
檢方查出,林家齊竟在同年5月間將此存有偵查秘密的隨身碟提供給台綠公司總經理黃姓女祕書,任由黃女觀看及複製該隨身碟內的偵查秘密,黃女把隨身碟內的台綠公司及交易關係人個資與財務金融等資料,儲存在台綠公司配發的筆記型電腦內。
此外,台綠總經理另位陳姓男祕書也於去年5月下旬,因與黃女共用該部筆電,因此得以看見上述相關台綠公司及交易關係人的個人身分與財務金融資料。
詎料,陳男見狀竟以手機拍攝多張照片存檔,並於同年5月29日前往郭姓友人住處,把他手機拍下的照片檔再提供給郭男觀看,郭男也拿自己手機另行翻拍存檔,因此涉及非法蒐集或利用個人資料。
至於此案是否還有涉及行、收賄罪?檢方強調,目前僅偵結起訴4嫌洩密與個資法部分,至於有無涉及其他犯罪,專案小組都會調查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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