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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男有高血壓病史,在飯店跑步機上昏厥猝死,法院判保險公司不用理賠。

男猝死跑步機!家屬申請保險金遭拒 「非意外死」法院也判敗訴

記者|徐如奕

呂男與妻子、3名子女在2021年1月11日入住中科大飯店,呂男於當晚21時26分許,使用飯店2樓健身中心的跑步機,於21時59分滑落昏厥,直至22時55分許,才被職員發現送醫,經搶救仍不幸身亡。

由於呂男生前曾向2家保險公司投保200萬意外傷害險、100萬團體意外傷害險,其家屬因此申請保險理賠300萬元,卻遭拒絕,理由為相驗結果顯示呂男並非因「意外傷害事故」死亡,而是因高血壓病史導致心因性休克。

呂男家屬不服提告,一二審法院皆認定家屬未能證明呂男死亡是因意外事故所致,與保險契約訂定的保險事故不符,且呂男有高血壓病史,死因為心因性休克,該意外應為自身疾病因素導致心因性休克猝死,因此判決家屬敗訴,最高法院認定原判決無誤,駁回上訴確定。

另外,家屬主張飯店有過失,提告求償,最終法院認定呂男明知自身有高血壓病史,仍違反健身房嚴禁進入運動公告,應負一半責任,判飯店賠380萬餘元確定。

更新時間 2025.05.12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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