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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一名國小女教師性侵男學生被判17年6月徒刑。(示意圖與本案無關,翻攝Pexel)

女師性侵小六男童9次懷孕產子 社會局:未不當養育無權剝奪親權

記者|郭妤

該名40多歲女老師,在2020年2月份擔任小六班導,利用課堂空檔時間,與被害小六男童發生9次性關係,女老師於同年5月懷孕,並分娩產下1子。她向法院辯稱僅與男童發生一次性關係,且是遭到男童強迫;男童則坦承有過幾次因為生理上「想要舒服」,或是感覺喜歡老師並未拒絕,但其他次都有明確向女老師表達不願意、不想要,桃園地院依犯2個對未滿14歲男子強制性交、7個對未滿14歲男子性交,合併處17年6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由於師生相差逾30歲,且被害人為小學生,案情曝光引發許多學童家長憂心,民眾也擔心女老師生下的孩子可能遭到狼爪,對此,桃園市社會局家防中心主任林燕婷今回應,本案女老師雖有犯罪情事,然其子女並沒有受到不適當養育及照顧之事實,政府機關無權剝奪其親權,倘家長有照顧問題或需求,社會局可提供相關協助及資源挹注。

教育局則表示接獲通報後,已立即啟動性平會調查,並解聘女老師、登錄不適任教育人員系統終身不得任教,也持續督導學校積極追蹤輔導被害學生。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認為,該案男孩受到很大衝擊跟傷害,必須提供相當支援系統和心理諮商協助,並提及校園是個太容易下手的地方,質疑性平會處理有疏失,應該進行擴大調查,了解當事老師行為是否只限於這個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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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 2023.11.16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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