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g src="https://sb.scorecardresearch.com/p?c1=2&amp;c2=35880649&amp;cv=3.6.0&amp;cj=1" alt="comScoreNoScript"/>

廣告

廣告

陳姓男外送員(右)在計程車旁便溺,與司機起衝突,竟徒手將人勒斃,檢方依殺人罪將他起訴。(翻攝畫面)

酒醉男「小黃旁亂便溺」爆衝突 勒斃司機遭訴將由國民法官參審

記者|徐如奕

41歲陳男今年4月6日清晨6時許,在一輛排班計程車旁尿尿,64歲林姓司機見狀上前理論,雙方發生肢體衝突,過程中陳男竟出手勒住林男脖子,直到林男不再掙扎才放手,林男當場失去生命跡象,送醫不治,陳男當場遭警方移送法辦。

陳男的左耳受傷,警方先將他一併送醫治療,經醫院抽血後換算的酒測值,竟高達1.07毫克。陳男警詢時稱,只記得案發前與友人在一家便利商店喝藥酒,不知道自己為何會露宿在汐止火車站,對於自己行兇過程,也辯稱「不記得了」。

士林地檢署今日偵結,依殺人罪嫌將陳男起訴,此案適用國民法官參審,為避免法院審理時影響國民法官心證,檢方未提供起訴理由。由於陳男羈押期限屆滿,今日移送士林地方法院審理,並召開延押庭,法官認他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等可能,裁定羈押不禁見。

★《鏡新聞》提醒您:犯罪行為,請勿模仿。

★《鏡新聞》關心您:未滿18歲禁止飲酒,飲酒過量害人害己,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

更新時間 2023.08.04 20:20

更多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