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南一名擁有居家托育服務資格的鍾姓男子,被控將照顧對象視為滿足私慾的工具,多次對年僅3歲的幼童伸出魔爪,被害幼童多次向家人反映「遭鍾男弄下體」,家人驚覺有異並報警,整起醜陋行徑才因此曝光。台南地院日前審結,依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猥褻罪,判處該名男子3年10月徒刑。
台南一名擁有居家托育服務資格的鍾姓男子,被控將照顧對象視為滿足私慾的工具,多次對年僅3歲的幼童伸出魔爪,被害幼童多次向家人反映「遭鍾男弄下體」,家人驚覺有異並報警,整起醜陋行徑才因此曝光。台南地院日前審結,依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猥褻罪,判處該名男子3年10月徒刑。
起訴書,這起強制猥褻幼童案的被告鍾姓男子,他在2024年間與妻子共同經營居家式托育服務,當時他利用身為褓姆、與被害幼童長期相處的機會,或是妻子不在或不注意之際,對當時3歲的幼童伸出狼爪。案發過程直到同年9月30日托育合約終止後,被害幼童多次向家人反映「遭鍾男弄下體」,家人驚覺有異並報警,整起醜陋行徑才曝光。
面對檢警偵辦,鍾男嚴詞狡辯,稱案發當時是被害幼童的戒尿布時期,他摸下體是為了「檢查有無大小便」;至於親吻下體,他則推稱是單純「跟孩子玩遊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