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南吳姓男子不滿樓上趙姓女鄰居深夜與伴侶親熱時「叫得太大聲」,跑到二樓樓梯間拿起手機錄音蒐證,打算向房東投訴。女鄰居得知後氣炸,認為隱私受到侵犯,憤而提告妨害秘密。法院審理時吳男喊冤,稱對方「叫很大聲」整棟樓都聽到,他是為向房東投訴才錄音,沒有惡意;法官則認為吳男是在公共樓梯間錄下聲音,且叫床聲算不算是法條規定的「非公開活動」也有疑慮,因此以構成要件不符判吳男無罪。
台南吳姓男子不滿樓上趙姓女鄰居深夜與伴侶親熱時「叫得太大聲」,跑到二樓樓梯間拿起手機錄音蒐證,打算向房東投訴。女鄰居得知後氣炸,認為隱私受到侵犯,憤而提告妨害秘密。法院審理時吳男喊冤,稱對方「叫很大聲」整棟樓都聽到,他是為向房東投訴才錄音,沒有惡意;法官則認為吳男是在公共樓梯間錄下聲音,且叫床聲算不算是法條規定的「非公開活動」也有疑慮,因此以構成要件不符判吳男無罪。
檢方起訴指出,吳男與趙女是台南一棟公寓上下樓租戶,前年某日凌晨2點多,趙女正在三樓房間內與伴侶享受魚水之歡,卻因「喉嚨發出的音量過大」,讓身處二樓的吳男夜半被噪音疲勞轟炸,在未經趙女同意下,竟持行動電話在二樓樓梯間錄音。趙女得知後怒告,檢方則依刑法妨害秘密罪將吳男提起公訴。
吳男出庭時滿腹委屈,堅稱自己絕對沒有妨害秘密的犯意。他向法官大吐苦水表示,當時他在二樓,就聽到樓上傳來忘情呻吟的聲音,而且「叫得很大聲,也不是只有我一個人聽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