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地檢署前謝姓檢察事務官,因涉嫌偽造刑事案件辦案進行簿、規避研考催辦,遭法院依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刑1年5月。桃檢隨後將他考績列丁等、予以免職。謝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爭取復職,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發現,謝男提起行政訴訟時已逾期超過7個月,裁定駁回。
桃園地檢署前謝姓檢察事務官,因涉嫌偽造刑事案件辦案進行簿、規避研考催辦,遭法院依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刑1年5月。桃檢隨後將他考績列丁等、予以免職。謝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爭取復職,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發現,謝男提起行政訴訟時已逾期超過7個月,裁定駁回。
謝男自2019年起擔任桃園地檢署檢察事務官,負責襄助檢察官偵查犯罪。他因手頭上數個案件逾期未進行,為了規避研考科催辦、避免影響考績,竟在承辦數起毒品案件時,將已近3個月毫無進度的案件,利用公務電腦在系統的辦案進行簿上,虛偽登載「借執行中」、「勘驗」、「聲觀中」及「拘提中」等不實進度。
檢察官發覺造假後分案偵辦,謝男卻辯稱自己罹患癲癇、嚴重憂鬱症等身心疾病,發作時意識混亂「過失打錯」。但法官比對系統發現,這些特定字眼並非下拉選單、必須由人工親自鍵入,認定有意識造假,旨在維護自身考績,依公務員登載不實準公文書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5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