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張禮安在法院當替代役時偷法院資料遭判刑,他退伍後擔任律師時曾回到法院還發律師名片給洽公的民眾,後來張禮安看見法院辦公區的陳姓法官助理將公務電腦關機並離開座位,便熟門熟路地進入辦公區,坐到公務電腦機旁,當時法院社工察覺有異,出言對張表示「你不是法院員工了,不能開法院電腦」,但張完全不理會仍將電腦開機。

律師張禮安在法院當替代役時偷法院資料遭判刑,他退伍後擔任律師時曾回到法院還發律師名片給洽公的民眾,後來張禮安看見法院辦公區的陳姓法官助理將公務電腦關機並離開座位,便熟門熟路地進入辦公區,坐到公務電腦機旁,當時法院社工察覺有異,出言對張表示「你不是法院員工了,不能開法院電腦」,但張完全不理會仍將電腦開機。
由於寫有密碼的紙條就貼在電腦旁,張禮安熟練地輸入密碼成功開啟電腦,企圖查詢法院內部資料,此時法院職員強力阻止,並喝令張禮安離開辦公區。但張禮安仍不死心,回頭再要求法警讓他再開啟公務電腦列印資料,最後遭法警拒絕才悻悻然離去,法警除了向上級主管報告,也同步報請政風及檢方處理,張禮安事後也遭南投地方法院判刑3個月定讞。但檢察官介入偵辦後,收到不少檢舉,檢舉人包括律師及一般民眾,查出張禮安早在服替代役期間便多次竊取法院電腦機密資料及另涉違反《律師法》,政風單位及台中律師公會也提出告發。
此外,張禮安退伍後於2017年取得律師資格,與同樣畢業自中正大學的陳姓學長共同籌設法律事務所,陳男當時並未具備律師資格,但二人仍以律師名義對外招攬案件,接受法律諮詢及委託,並成立「大清帝國」等網站及群組,透過社群平台、臉書粉專招攬訴訟業務,處理「時尚美人」等訴訟案。檢察官認定,張禮安明知陳男沒有律師資格,卻提供律師招牌及事務所平台供對方承辦律師事務已違反《律師法》,也一併起訴。律師法部分一審判無罪,檢方將研究是否上訴。
這起案件最令人關注之處,在於涉案者並非駭客或外部人士入侵法院電腦網路系統,而是體系內服務的人員利用職務之便偷竊資料。由於司法機關有大量當事人案件個資等,若內部人員利用合法取得的權限從事不法行為,這樣的危害程度往往遠高於外部入侵,也更難以防範,法院有必要重建更嚴格的內控機制才能杜絕相同憾事再度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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