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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較傳統開刀,新式醫療技術同樣具治療效果,但卻不見得符合保單手術定義。
相較傳統開刀,新式醫療技術同樣具治療效果,但卻不見得符合保單手術定義。

醫療險提案1/花99萬救命卻賠不到30萬 實支險理賠缺口現形

當醫療科技愈來愈進步,許多疾病已能透過微創、導管等新型治療方式完成,不僅傷口更小、恢復更快,也逐漸成為醫療主流。然而,不少民眾直到申請保險理賠時才發現,醫學上的「手術」未必等於保單認定的「手術」。一名腦血管動脈瘤患者因接受血管內栓塞術,雖然住院花費近百萬元,卻有大筆手術費遭保險公司拒賠。

「我以為買了實支實付住院醫療險,住院花多少就能賠多少,結果真正用到的時候才知道,事情根本不是這樣。」56歲的林先生回想5年前那場突如其來的生死關卡,至今仍感慨萬千。

當時他因腦血管動脈瘤破裂導致腦出血中風,緊急送醫後,醫師提出兩種治療方案,一種是傳統開顱手術,另一種則是透過導管或線圈進入血管的血管內栓塞的新式治療法。考量傷口較小、恢復速度較快,林先生選擇了後者。

原本以為手術順利完成便能安心休養,沒想到治療期間病情出現變化,醫療團隊又安排後續處置,所有治療與住院費用累積高達99萬元。「年輕時買了實支實付醫療險,以為這時候派得上用場。結果發現,保單理賠跟我想像的完全不一樣。」林先生苦笑。

檢視林先生的實支險,住院醫療雜費額度最高50萬元,相關醫材與住院費用獲得全額理賠;然而兩次手術所產生約30萬元費用,保險公司卻拒絕給付,原因在於保險公司認定,他接受的並非保單條款所定義的「手術」。

台東基督教醫院神經內科主治醫師施昱丞表示,過去大家認知中的手術,多半是開刀、切除、縫合等侵入性治療。然而近十多年來,醫療科技快速進步,許多疾病已經不需要傳統開刀,而是透過導管、雷射、內視鏡甚至機器設備完成治療。

施昱丞解釋,林先生接受的血管內治療屬於健保第2部第2編第2章的醫療處置項目,而非許多保單條款引用的健保健保227手術項目,因此形成理賠爭議。施昱丞也說,這類案例近年愈來愈常見,林先生絕非特例。

從醫療角度來看,這些新技術同樣具有治療效果,甚至創傷更小、恢復更快,但在保險理賠上卻可能出現認定差異。

《好險在這裡》總編輯李柏泉指出,這正是台灣醫療保險理賠最大的挑戰之一,「隨著醫療技術的快速進展,不論現在還是未來,恐怕沒有任何一張實支險能夠完全負擔醫療花費。」原因很簡單,醫療科技進步速度遠超過保單修訂速度;過去依靠實支險就能解決所有醫療風險的時代,正逐漸走向終結。

他提醒,與其把焦點放在買了幾張實支險,更重要的是重新檢視條款內容。尤其要確認住院定義、手術定義以及門診手術給付規範,才能真正了解保障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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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6.06.08 10:00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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