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對悔婚的男女爭執點為何?
這起豪門聯姻還在訂婚之後就變了調,根據判決,曾男是上市櫃公司經營者獨子,顏女也是豪門世家,兩人都曾留學英國,交往3年之後,2022年5月男方求婚成功,同年11月訂婚,但雙方反而摩擦加劇,互告要求返還訂婚贈禮,女方另要求500多萬損害賠償。
顏女控訴,從談婚事之後,男方就不斷以金錢衡量感情,要求購買保時捷Macan GTS頂規名車及百達翡麗(Patek Philippe)名錶作為結婚禮品,結果買了保時捷對方還不滿意;對方甚至單方面以「29歲運勢不佳」為由,將原定112年12月的婚期延後。顏女更不滿的是,她發現男方期間曾帶其他女子回家,男方事後坦承但豪無歉意。
曾男則指出,顏女和家人平日就以精品名車出席各大活動,要求名車名錶是綜合平時生活習慣,提出要求並非將婚姻建築在金錢上,且已購買上億元房產,裝潢費用也盡量配合女方,由女方購買車錶,只是達到雙方金錢支出的平衡。曾男提到,女方購買的保時捷僅是低配版,又掛租賃牌,沒有誠意,也不被尊重。曾男另指控曾遭女方抓傷。
法官判決分哪兩部分?又各自做出怎樣的認定?
台中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兩造對婚約破裂皆有過失,屬合意解除婚約。除330盒喜餅及壓桌禮因性質不合外,其餘贈禮皆須互還:
女方須歸還:90萬元鑽戒(1.83克拉)、Cartier戒指、Hermès Mini Lindy皮包、Chanel皮帶、RV高跟鞋等。
男方須歸還:5兩重純金項鍊及對戒;另針對已使用的名牌西裝(Tom Ford)、皮鞋(Berluti)、LV包等,准以「返還價金」36萬7756元代替。
至於女方以男方外遇及物化女性為由,要求300萬元慰撫金及婚禮損害賠償。法官認定女方亦有過失,依《民法》第977條規定,僅「無過失之一方」得請求賠償,故全數駁回。
雙方導火線之一的保時捷須要返還嗎?
另外,已購買保時捷的部分,因為車輛屬「租賃」形式,且車主並非登記為男方,法官認為,不屬於女方已經「贈與」給男方的財產,既然男方從未真正擁有這台車的所有權,自然也就沒有「返還」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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