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調查發現,該水產旗艦店呂姓經理明知台灣冬季牡蠣產量減少且體型瘦小,難以滿足消費者需求,竟自2024年底開始,向特定廠商訂購進口越南牡蠣。呂男隨後指示不知情的店員,將這些境外牡蠣裝袋並張貼「東石去殼鮮蚵」標籤,陳列於店內黃金位置,並在官方粉絲專頁大肆宣傳。
這起造假案之所以曝光,是由於嘉義縣警方接獲情資,於2025年3月親自前往該旗艦店「放蛇」購買,員警購買後立即將樣本送往農業部水產試驗所,透過專業鑑定技術分析,結果證實該標榜東石產的牡蠣百分之百為「境外牡蠣」,隨即依法移送偵辦。
呂姓店經理在偵訊時坦承不諱,檢方更在其手機內查獲與上游廠商溝通進口貨的對話紀錄,以及多張以「東石鮮蚵」為名義的虛假宣傳截圖,證據確鑿。檢方認定呂男在5個月內多次販售不實標記商品,行為惡劣,從重依販賣假冒食品、詐欺取財、虛偽標示商品等罪起訴;此外,該公司也將面臨《食安法》規定的行政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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