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指出,長年來他將不動產與公司股份都登記在妻子名下,信任卻換來無情的背叛。去年妻子竟更換門鎖、轉手出售公司名下的房產,當他住院期間,妻子多次出國玩,甚至刷爆信用卡還來電提出調高信用額度,種種行徑讓他徹底心灰意冷,為了談妥離婚條件,丈母娘甚至開出天價,要求所有不動產都歸女兒,還得外加2000萬現金,這才肯答應離婚。
面對丈夫的種種指控,太太也極力駁斥。她強調自己婚後盡心盡力,不僅操持家務、照顧兒女,在先生競選失利、捲入性騷擾風波時,她依然守在身邊、不離不棄。她解釋曾對先生動手動腳施暴是因他行蹤可疑,針對累積10年的1400多萬元帳單則是全家6人的日常生活開銷。另外,2000萬元是為了清償貸款,變賣房產也是為了填補資金缺口,她認為彼此的爭執並未達到不可挽回的地步,雙方只是普通夫妻都會遭遇的生活摩擦。妻子更反駁在丈夫住院期間不聞不問,強調都有透過訊息關切,也有準備餐點,而提出離婚則是基於賭氣。
儘管女方口頭上表示不願離婚,但法官從雙方的通訊記錄中發現,女方曾主動傳送離婚協議書,宣稱「要離婚了我們就斷的乾乾淨淨、我名下的公司我全部自己收回,我會自己管理你不用再去了」,可見她內心深處其實也無意維繫這段婚姻。在訴訟過程中,雙方互相指責,立場對立,毫無和解跡象。法官最終認定,夫妻雙方分居已超過二年半,期間缺乏良性互動,夫妻情誼蕩然無存,因此裁定准許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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