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國等人涉嫌收受中共資金挹注,並策劃成立武裝內應組織,今年1月20日遭高檢署以違反《國安法》等罪起訴。高院昨天一審宣判,高安國刑7年6月,沒收美金9萬2,000元、人民幣29萬4,700元犯罪所得;高安國的女友劉逸蓁則判6年10月;其他被告侯紹康判6年,退役少校張勝豪判5年8月,劇團成員陳敬淮判3年8月,退役中尉邱榮鴻判2年6月,全案可上訴。

高安國違反《國家安全法》一審遭判7年6月徒刑。(翻攝自高安國臉書)
國台辦發言人陳斌華今天被問及此事,強調這是民進黨當局濫用司法,「打壓迫害島內愛國統一力量的又一惡行。我們對此予以強烈譴責。」他也批評民進黨當局,不斷打壓政治異已,特別是肆意迫害反對「台獨」、主張統一的組織和人士,完全是基於「台獨」本性,為的是一黨私利。
陳斌華還說道,希望台灣社會各界充分認清案件本質,共同反對其濫權迫害愛國人士。「正告島內有關機構和人員,站到人民呼聲和歷史正義的對立面,充當『台獨』分裂勢力的打手、爪牙,必遭歷史的清算和法律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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