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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人夫傳訊假裝外遇後人間蒸發,妻子訴離才知離家真相。(示意圖,photoAC)

尪傳訊「我好髒」就人間蒸發 妻訴請離婚揭離家真相竟非外遇

記者|鏡週刊

根據判決書所載,小玲表示於2019年結為夫妻,婚後育有2名女兒,起初生活一如尋常,直到2023年,阿偉某晚藉口外出找朋友,隨後就徹底失聯,3天後才用LINE傳訊:「我做錯事了」、「我喝酒亂來,我不知道怎麼跟妳說,也不知道怎麼跟小孩說」,小玲追問是否涉及外遇情事,但丈夫卻只迂迴回覆:「我對不起妳,我自己好髒,你不要理我,我好難過」,這些充滿愧疚與自責的隻字片語,使小玲確信丈夫已背叛婚姻誓約。

小玲表示,打從丈夫離家出走後,便獨自一人扛起照料2名幼女的重擔,生活壓力倍增。阿偉雖在2024年初與2025年初分別匯入3萬元、1萬元和1萬元,並短暫探望小孩一次又再度銷聲匿跡,但他長期對於女兒們的教育及日常起居不聞不問,簡直就是惡意遺棄。

對此,阿偉透過書面答辯解釋,他因牽涉交易糾紛而被判處一年徒刑,為了避免讓妻子更加難過,才選擇隱瞞入獄實情,甚至故意製造外遇的假象。他強調在入獄服刑前曾努力工作,將錢匯回家當妻小的生活費。最終,阿偉同意離婚,並願意承擔子女的撫養費用,接受由小玲擔任主要照顧者。

法官審理後認為,維繫婚姻的基礎在於互相信任。然而,阿偉自離家至今,夫妻已長期分居,且他因入獄服刑,客觀上無法履行共同生活義務,顯然導致夫妻情分蕩然無存,構成「難以維持婚姻」的重大事由,因此裁准兩人離婚。針對未成年女兒扶養權,法官採納社工訪視評估,報告指出,小玲擁有穩定的收入來源且身體健康,居住環境也十分合適,與小孩互動融洽,完全有能力獨自撫養。相較之下,阿偉經濟支持不夠穩定,且欠缺履行教養責任的表現。因此,法庭判決由小玲單獨行使監護權,同時,阿偉必須按月支付兩名女兒每人1萬1510元的扶養費,直至她們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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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 2025.10.18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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