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興誠今(8日)在臉書提及花蓮光復鄉捐款一事,表示過去若發生天災,他總會一馬當先捐錢,如921大地震隔天就請聯電給台中及南投地方政府各1億元支票,2008年四川大地震,他也以個人名義捐出3,000萬人民幣。
可這次花蓮光復鄉洪災,曹興誠表示「如果是以前,我會捐錢,但這次我實在意興闌珊。」
曹興誠認為,政府若將普發1萬元現金的預算,用於補償災民損失和恢復光復鄉原貌綽綽有餘,「現在政府把鉅款發掉,如果還希望民眾捐款來救災,其行事未免錯亂。」
曹興誠不滿表示,普發現金本是國民黨反制大罷免的買票政策,批評立院決議明顯違反財政紀律及預算法,且有違憲疑慮,本該駁斥的行政院卻在「長考」後決定「買票不落人後」舉債執行,直言朝野相繼違反程序正義,也難怪綠營支持者情緒飽受打擊。
曹興誠質疑,自己過去3年繳稅進30億元,聽到政府將「還稅於民」原本頗有期待,結果是繳稅30億「還稅」1萬元。「我想弱弱的問一句,這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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