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馮明珠涉及濫權違法爭議,高雄市立小港醫院表示,紐西蘭出訪屬於例行國際交流,行程皆經事前規劃與安排,醫院依據民國113學年度第4次人事評議委員會委員共同決議,針對人員因行程中未配合主管合理指導及業務疏失,依法進行相關懲處。
小港醫院指出,醫院在麻醉照會、病人同意書及藥物使用等環節符合規範,並無私自使用麻醉藥物情形。惟高雄市衛生局查核後,確認部分行政流程仍有待改善之處,醫院已誠懇接受裁處,並立即啟動內部檢討及改善措施,避免類似情況再發生。
小港醫院說,副院長馮明珠搭乘公務車,是依院長指派執行公務之需,屬於職務範疇;特支費則屬院長專屬職權範疇,若院長因公務繁忙則委由副院長代表出席活動或處理院務,相關支出依院長指示辦理。

不過,高雄市衛生局表示,接獲陳情後查察,確認院方為2位病患執行手術有麻醉處置、病歷登載等多項醫療管理疏失,已於7月25日依法對該院及相關醫師裁處。另外,要求該院就整體就醫流程與管理疏失確實檢討,並於衛生局市立醫院管理會議專案報告。衛生局後續將依投資契約相關規定處辦,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維護病人安全。
陳玉鳳繼踢爆馮明珠濫權爭議後,今(11日)下午,她再度前往高雄地檢署按鈴告發洪志興、馮明珠涉及違法。陳玉鳳指出,馮明珠於核定行程中神隱三日,未依規定執行任務,返台後懲處行政人員,未依照《行政程序法》32條迴避,有職場不法侵害事實。馮在假日動用2間緊急和備用手術室手術室進行價值數十萬元的醫美項目,院長隔日開立「全額優待單」,經臉書粉專「靠北護理師」揭發,衛生局查核後才補繳。

此外,馮明珠竟可長期搭乘院長公務車上下班,早已違反高雄市公務車管理規範;且洪志興還將特支費撥交給馮明珠個人使用,涉及不法利益輸送。陳玉鳳認為,洪、馮二人屬廣義公務人員,已涉嫌違反 《貪污治罪條例》,及《刑法》中的圖利、登載不實、背信;《會計法》《預算法》中公款不得移作他用、不得浮報;《醫療法》損害病人緊急醫療使用開刀房權益,盼檢方徹查,以昭公信。高醫也應將二人調離現職接受調查,維護醫療環境和廣大醫護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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