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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交保,北檢抗告。(資料畫面)

北檢正式抗告!指柯文哲交保後接觸證人已違反法院限制

記者|鏡新聞

台北地檢署提出抗告,理由簡要摘錄如下:

1. 依照臺灣高等法院114年8月11日114年度抗字第1881號裁定(被告柯文哲、應曉薇延長羈押抗告遭高院駁回之裁定),認為被告柯文哲涉犯公益侵占罪之部分,仍有重要證人尚未調查完畢。檢方盤點114年10月間尚待交互詰問之重要證人,至少包括:黃O茂(10月2日)、張O祥、范O偉(10月16日)、黃O珊(10月21日)、吳O民(10月30日)等人。故檢方主張不論貪污罪或公益侵占罪,在證人交互詰問完畢前,仍有羈押之必要。

2. 被告柯文哲於昨(9)日具保後,即與本案證人陳智菡、陳宥丞有所接觸,已違反法院具保命遵守之「不得與證人有任何接觸之行為」之事由。

3. 被告柯文哲具保後,對即將於114年9月16日至法院作證之共同被告李文宗喊話,然共同被告李文宗就公益侵占之犯罪事實,與被告柯文哲有相互指證之關係。

4. 被告柯文哲於羈押禁見中,持續授權特定人士使用其「本人名義」之社群帳號,將法庭活動片面解讀、惡意扭曲、斷章取義,毫不避諱地隔空串證及製造輿論,抹黑、恐嚇對其不利證述之證人。

5. 被告應曉薇之部分,尚有證人沈O京、黃O茂、柯O哲、吳O民待交互詰問。「在證人詰問完畢前,應仍有羈押之必要」為檢察官之一貫主張。

更新時間 2025.09.09 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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