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文傑引述2015年陸委會9月3日陸委會的新聞稿,當年新聞稿寫道:「有關部分國人赴陸參加閱兵典禮等相關活動,未能完整彰顯我政府領導對日8年抗戰歷史,偏離國家立場,沒有積極維護政府尊嚴,有違國人期待,我們對此深表遺憾。」
梁文傑說,當年的夏立言主委對出席天安門閱兵的國人表達譴責,這是十年前的陸委會立場,十年後陸委會立場還是一樣,對於洪秀柱等人去閱兵,陸委會態度相同。
洪秀柱過去曾任立法院副院長,出席閱兵是否涉及違法,梁文傑說,目前看來副院長不是兩岸條例第9條之3規範的對象,洪秀柱是以前主席的名義出席閱兵,因此他認為這是各自政黨要對自己負責、對社會負責,這不是法律要去懲罰的事。
兩岸條例第9條之3規定,曾任國防、外交、大陸事務或與國家安全相關機關之政務副首長或少將以上人員,或情報機關首長,不得參與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所舉辦之慶典或活動,而有妨害國家尊嚴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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