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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一名消防分隊長被爆出在執勤其間出入不當場所飲酒,消防局證實並祭出懲處。(翻攝畫面)

消防分隊長被爆「豪雨期間找小姐喝酒」 畫面曝光!雲林消防局認了:已懲處

記者|鏡週刊

綜合媒體報導,上個月西南氣流為中南部帶來劇烈降雨,7月28日中央氣象署對雲嘉南地區發布豪雨特報,雲林縣政府啟動二級開設,消防單位理應隨時待命,然而近日網路爆出,時任台西消防分隊蔡姓分隊長,當天下午4點在執勤期間,竟外出和友人聚會,在一家有小姐陪侍的小吃部開心喝酒,直到晚間8點才回到分隊。

爆料者指出,蔡男任職分隊長3年間,多次在上班時間與友人餐敘喝酒,有時在外面餐廳,有時甚至在分隊內部。

據悉,該名52歲蔡男任職消防工作逾20年,當時為台西分隊的分隊長,8月即平調至東勢分隊,728當天是受友人之邀,稱要幫他歡送會,蔡男遂在執勤期間赴約。

雲林縣消防局長林文山接獲民眾檢舉,近日發出聲明表示,針對蔡姓分隊長在台西分隊任職期間,在上班時間涉足不正當場所飲酒一事,消防局立即啟動調查,經查證後屬實,「蔡員行為違反勤務規定,擅離職守,並嚴重損及機關形象,已將蔡員調任非主管職務,並依相關規定予以記過二次」。

消防局對於同仁的不當行為,強調絕不寬貸,也呼籲全體人員應恪遵勤務紀律,以維護消防機關的清廉形象與社會信賴。

★《鏡週刊》關心您:未滿18歲禁止飲酒,飲酒過量害人害己,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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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 2025.08.29 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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