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g src="https://sb.scorecardresearch.com/p?c1=2&amp;c2=35880649&amp;cv=3.6.0&amp;cj=1" alt="comScoreNoScript"/>
台南一名陳姓女子因2年前從淘寶買20包棉花棒遭罰10萬元。(翻攝pexels)

她從淘寶買20包棉花棒遭拘留1晚+罰10萬 台南地檢署回應了

記者|林婉珺

陳女2年前透過淘寶購買棉花棒,480元買了20包,不過在海關就遭攔下銷毀,陳女表示,買完棉花棒就出國,僅知東西被銷毀,不曉得此舉違法,也不知道有公文,警方持拘票現身,她因此在看守所度過一晚,她質疑2年多前的事現在才開罰,且代價還高達棉花棒的近200倍:「政府真的有這麼缺錢嗎?」

據衛福部規定,低風險第一級醫材,包含OK繃、紗布、棉花棒、護具及一般醫療用口罩等,製造或輸入需向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查驗登記;基隆關也說明,民眾進口醫材若供個人使用,且在規定數量內則無需申請輸入許可,常見包含OK繃以60片為限、棉棒200支為限、衛生套60個為限等,且每人每半年只能免證輸入1次。

對此,台南地檢署回應指出,該案是今年移送台南地檢署,承辦檢察官6月間對陳女諭知繳交緩起訴處分金10萬元,她也同意。另外,案件偵辦期間,陳女因傳喚未到,檢察官依法核發拘票拘提,再由員警將陳女帶到地檢署拘留室短暫拘留,訊問後請回,檢方表示,拘提程序並無違法不當之處。

更新時間 2025.08.22 21:23

更多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