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監察院今在「政治獻金公開查閱平臺」公告,民進黨正副總統候選人賴清德、蕭美琴的政治獻金合計為5億1,484萬4,723元,首次申報收支相抵後,餘額768萬8,038元;另支付當選後與公務有關費用160萬1,519元,其中較大筆費用包括支付40萬元給會計師事務所,及支付24萬1,910元給旅行社;收支折抵加上利息收入後,賸餘為619萬6,121元。
國民黨正副總統候選人侯友宜、趙少康,所收的政治獻金合計為2億158萬7,882元,首次申報收支相抵後,餘額615萬8,882元;支付當選後與公務有關費用30元(銀行匯款手續費),及捐贈財團法人新台灣人文教基金會100萬元;收支折抵再加上利息收入,目前餘額為525萬636元。
民眾黨正副總統候選人柯文哲、吳欣盈政治獻金合計為4億697萬4,802元,首次申報收支相抵後,餘額6,034萬2,849元。用於參加公職人員選舉使用支出3,237萬3,944元、捐贈民眾黨71萬5,519元、捐贈財團法人台北市台灣眾望關懷基金會200萬元,支出合計3,508萬9,463元;兩人政治獻金專戶利息收入為18萬1,742元,其他收入共256萬5,729元,收支折抵再加上收入,餘額為2,800萬857元。
而根據《政治獻金法》第23條規定,賸餘政治獻金在申報之日起4年內若未支用完畢,應辦理繳庫。
然而民眾黨去年8月被爆出總統大選的假帳風波,經檢舉後,柯文哲今年3月被監察院裁處罰鍰新臺幣下同374萬元、沒入5,579萬3,888元,簽證會計師端木正移付懲戒。《自由時報》報導,目前柯文哲對此處分仍在訴訟中,也尚未到監察員「補更正」申報,儘管帳面上餘額還有2,800萬,但若遭沒入5,579萬,恐將變成負數,缺額的2,779萬該如何追討,有待司法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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