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協會召開紀律委員會後,本月23日發出聲明,經審議及討論後,一致認定周台英行為構成特定體育團體建立運動教練資格檢定及管理辦法第4條第10款之規定,該等行為應屬霸凌運動員,造成其身心嚴重侵害,並依管理辦法第13條規定註銷周台英現持有教練證並禁止其終生申請教練資格檢定。
另,因霸凌球員情節重大,另依CTFA行為準則與規範處周台英終生禁止參與足球事務。
台灣企業甲級足球聯賽、台灣木蘭足球聯賽昨舉行開賽記者會,趙士強會前受訪談到周台英,表示他們小時候大概20多歲都在看周台英踢球,足球協會(應為紀律委員會)判其終身不能任教練或是從使足球運動,「我是覺得稍微重了一點」。
不過趙士強也強調,希望周台英未來把事件過程說明清楚,讓社會大眾與主管機關了解情況,因為目前看起來過程中的確有疏失,他盼未來能讓事實逐步呈現,這很重要。
綜合媒體報導,紀律委員會是由外聘人員組成,並非足協人員,後續傳有機會由足協親邀周台英說明,爭取上訴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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