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協會今天發出聲明說,今日針對日前周台英對師大女足球員霸凌案件召開紀律委員會審議,經討論後一致認定周台英行為構成特定體育團體建立運動教練資格檢定及管理辦法(下稱管理辦法)第4條第10款之規定,該等行為應屬霸凌運動員,造成其身心嚴重侵害,同時並依管理辦法第13條規定註銷周姓教練現持有教練證並禁止其終生申請教練資格檢定。同時因霸凌球員情節重大,另依CTFA行為準則與規範處周姓教練終生禁止參與足球事務。
足協表示,從事件發生開始即持續關注本案,上週四正式接獲教育部體育署來文通知並檢附案件相關證據與調查報告,檢視相關證據與調查報告後確認證據完備,認為周姓教練的行為恐構成管理辦法第4條與第4之1條,隨即依紀律守則規定以電話和電子公文方式通知周姓教練並於今日召開紀律委員會。
足協提到,今日紀律委員會完整檢視相關證據後進行討論,認定周台英強制抽血、要脅不給畢業學分、孤立特定球員等行為構成霸凌且情節重大,經紀律委員會經過表決一致同意註銷現持有教練證並禁止其終生申請教練資格檢定。
足協說,紀律委員會也認定周台英霸凌過程利用教練與球員間權力不對等關係強迫球員接受實驗並造成球員身心受創情節重大,考量受害球員人數與結果,認定有終生禁止參與足球事務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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