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今天上午陳在台中看守所收到法院裁定後,感到十分錯愕。近中午時分,法院派員進入看守所為陳加裝電子腳鐶,被陳拒絕。看守所立即回報狀況,合議庭於中午召開會議,決定先將陳押回台中看守所。
此案因起訴罪名均為所犯最重本刑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依法第一審延長羈押以3次為限(最長 9 個月),羈押期於今(17)日屆滿。不過中院上午突然裁定陳具保3.5億元、1週3次報到、限居限海8月,外加電子監控。由於陳對電子監反彈抗議,中午陷入膠著。
陳政谷於去年5月24日被檢警逮捕、聲押獲准,8月23日起訴移審、接押至今,全案尚未進入審理階段,陳已經被關押剛好365天(1年)。陳卻在羈押期期滿最後1天,被法官高額交保、電子監控,為司法少見。
中檢調警於去年5月24日在高雄逮捕到陳政谷之後,於8月23日起訴陳政谷、前警政監林明佐、最美電競女董座徐培菁等33人。檢方認定陳男指揮旗下幹部在台灣、越南、柬埔寨長期經營LEO、THA,及KUBET等博弈網站,2017年至2023年以旗下剛谷、壹壹柒柒公司開發的OnePaid、1177PAY等第三方支付平台,向賭客收取438億賭資、掩護詐團詐款1853萬元。此外,九州集團隨後將該不法所得轉移至翔谷投資、歐博森、剛谷、葳群、等9家公司,作為開發賭博遊戲、薪資發放與購地建屋及買名車等目的使用,並把不法所得匯往國外人頭境外公司,再輾轉匯回台灣,藉此來掩飾其不法所得的洗錢犯行。
陳政谷因案被檢方聲押獲准3個月,加上院方接押(3個月)、延押3次(6個月),剛好滿1年,即365天。因陳涉案起訴罪名均為所犯最重本刑為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 ,依照《刑事訴訟法》第108條第5、7項規定,第一審延長羈押以3次為限(最長 9 個月),陳羈押期間將於於6月17日(即今天)下午5點30分屆滿,如未經裁判,視為撤銷羈押,法院依法應將被告釋放。
★《鏡週刊》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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