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昨(28)日指揮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科技偵查隊)偵辦孫姓被告涉嫌妨害性隱私等案件,持法院核發搜索票,搜索孫生住居所等處,並拘提到案。
檢察官訊問後,認為孫生涉犯刑法妨害性隱私、妨害性自主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嫌,准予新台幣50萬元具保,限制出境出海,並核發犯罪被害人保護命令。
此外,孫生去年7月8日邀約另名女子等人於北市東區餐廳用餐,孫竟伸出鹹豬手,拍打女方屁股,接著喊「屁股有肉哦,撞起來才爽」。
檢方認定孫生的行為構成性騷擾,依違反性騷擾罪嫌將他提起公訴,法院最後判處5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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