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三灣鄉前鄉長温志強,被控涉及多起弊案、狂撈1289多萬賄款,一審認定他涉貪134次,審理期間温獲100萬元交保,但二審開庭後他卻未出庭,檢方查出他逃往香港,已發布通緝在案,如今二審審結,合議庭撤銷原判決,仍認定温涉犯130罪,分別判刑8月至10年5月不等,尚未定應執行刑。
苗栗縣三灣鄉前鄉長温志強,被控涉及多起弊案、狂撈1289多萬賄款,一審認定他涉貪134次,審理期間温獲100萬元交保,但二審開庭後他卻未出庭,檢方查出他逃往香港,已發布通緝在案,如今二審審結,合議庭撤銷原判決,仍認定温涉犯130罪,分別判刑8月至10年5月不等,尚未定應執行刑。
前苗栗縣長徐耀昌出席三灣鄉公所辦公廳動土大典,身為主角的三灣鄉前鄉長温志強也在台上致詞,風光滿面。苗栗縣三灣鄉前鄉長温志強(2025.12.30):「三灣里也能夠表現出我們客家庄的一個特色。」
不過他被指控在2018年到2021年之間涉及多起弊案,收賄款項高達1289萬元,包含工程與人事案在內,法院認定涉犯134罪,一罪一罰累加刑期,一審被法院判刑499年2個月,案件進到二審在6/30審結,台中高分院撤銷原判決,將其中130罪改判8月到10年5月徒刑,累加計算刑期更重,合計576年7月未定應執行刑,但二審審理期間以及宣判當天温志強都沒有到場,因為他早已不在台灣,疑似搭機棄保潛逃到香港,關鍵原因就在一審期間雖然他一度被羈押,但後續以100萬元交保
法院當時沒有限制他出境出海,直到去年12月24號二審首度開庭,相關人員才發現人早已失聯。
苗栗縣三灣鄉前鄉長温志強(2025.12.30):「我們公所先編列一點預算來充實裡面的設備。苗栗地檢署直到今年1月9號才針對温志強正式發布通緝,調查局也列入外逃通緝犯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