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特別條例預算卡關多時,國民黨與民眾黨歷經多次分歧、協商後,達成共推7,800億元軍購版本,今(8日)於立法院會表決,最終三讀通過。

國防特別條例預算卡關多時,國民黨與民眾黨歷經多次分歧、協商後,達成共推7,800億元軍購版本,今(8日)於立法院會表決,最終三讀通過。
立法院會今日針對《保衛國家安全及強化不對稱戰力計畫採購特別條例》表決,由國民黨與民眾黨團共同提出修正動議,將特別預算總上限匡列為新台幣7,800億元。條例明定,該預算編製不受《預算法》第23條限制,非經立法院同意不得相互流用;施行期間自公布日起至中華民國122年底止,必要時得經立院同意延長。
第五條條例中,軍購採購項目包含M109A7自走砲、海馬士多管火箭系統、反甲型無人機飛彈系統、標槍及拖式2B反甲飛彈,此部分預算上限為3,000億元;另包括軟、硬殺混合反制無人機系統、各型反彈道及防空飛彈、中低空防空系統及反甲飛彈戰備存量補充等項目,為經美國政府於本條例施行後1年內同意售予,依第二批發價書覈實編列,上限為4,800億元,合計最高7,80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