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全案,梁男2020年10月28日晚間,於路上隨機強擄當時就讀長榮三年級的馬來西亞籍女學生,將人性侵殺害後,還開車載著遺體繞行10餘小時,最後棄屍於高雄大崗山區,梁男一、二審、更一審均被認定情節極為嚴重,三度被判處死刑。
不過,梁男持續上訴,案經最高法院審理發回後,更二審出現逆轉判決,合議庭認定,梁男原僅計畫劫財劫色,因擔心被發現才決定殺人,屬事前預謀性殺人,同時採信醫療院所心理評估,認定梁男具矯治教化可能性,認為長期監禁梁男,並進行心理治療、輔導教化,能促進梁深入反省並改善更生,因而改判無期徒刑。
更二審結果出爐後,死者母親不願受訪,跨海透過文字表示「不能接受這樣的判決」。高雄高分檢今下午表示,梁男具預謀計畫性直接故意,並在短時間內完成強制性交、強盜、殺人等罪行,嚴重戕害被害人,認為原判決有違背法令之處,將依法上訴,上訴理由則等收到判決後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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