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CTWANT》報導,台中榮總微創性神經外科科主任鄭文郁、腦腫瘤神經外科楊孟寅、主治醫師廖致翔,長期放任「無醫師執照」的醫療器材廠商業務人員上手術台執刀,而主刀醫師僅在一旁觀看,該行為至少長達3年以上,約180名病人受害。
對此,衛福部部長石崇良今(7日)直呼不可思議,強調該行為等於容留密醫,依《醫師法》第28條規定,若查證屬實,涉案醫師將犯刑事罪,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金。衛福部將進入調查,並要求台中榮總在一周內提出報告,釐清責任,毋枉毋縱。
隨醫療科技進展,醫療院所可能引進新醫療器材,部分醫療機構可能請醫療器材業者進行指導、學習。石崇良說明,新醫療儀器確實有學習階段,如達文西機械手臂初期引進時,可能利用模擬機或動物操作先行學習,再進入人體,依複雜程度落差會有所不同,但對病人、民眾權益來說,一定要有保障,衛福部將會細部了解,再給社會大眾一個交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