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地檢署起訴指出,劉姓司機駕駛學生專車,10月22日在2名學生接連上車投幣後,質疑首名陳姓學生未依規定投入足額車資,黃姓學生為聲援同學,直言「連錢都不會數,一輩子也就這樣子了」,劉姓司機因而毆打黃姓學生。檢方認為劉姓司機行為嚴重影響公共安全、造成民眾恐惶,其態度、行為實有偏差,因此請法院從重量刑。
桃園地方法院今(12日)開準備程序庭,劉姓司機辯護人稱其已坦承犯罪,深切悔悟,請求法院予以從輕量刑或緩刑宣告,給予劉姓司機自新機會,且因本案檢方起訴速度較快,導致劉姓司機於案發後,無法立即與黃姓學生和解,劉姓司機訴後也自行具狀,主動積極表達想彌補損害的意願。
劉姓司機辯護人說明,考量到《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及學生的意願等因素,因此暫時不宜貿然進行實質道歉,請求法院擬定調解期日,讓雙方就本案犯罪事實達成和解或調解,儘快恢復平靜的生活。桃園地方法院法官則排定於本月26日上午先行調解,並進行審理程序,若雙方調解順利,於當日進行言詞辯論即可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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