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業客運305號公車施姓司機於去年9月行經中區綠川東街要左轉中山路,未禮讓行人,撞上東海大學林姓女大生,在車輛完全靜止情況下,又兩度往前行駛、一度倒車,來回輾壓導致林姓女大生死亡。家屬指控司機在撞擊後進行了二次輾壓,認為其行為構成殺人罪,而非單純的過失致死,但檢方認為證據不足以認定殺人意圖,最終仍依過失致死起訴司機。
剛開始,家屬揭露司機因公司排班失當出現疲勞駕駛情況,違反巨業公司所投保的責任保險契約條款,導致保險公司以此為由拒絕理賠,巨業只願賠償33萬餘元賠償金,巨業表示未將強制險所給付部分計入,應有233萬元,不過今(8日)雙方再開調解庭,巨業與施姓司機將調高扶養、醫療、精神賠償等費用調高到至少350萬元,家屬並未同意。
林姓女大生母親今日也出席調解,對於賠償金額,她認為雙方認知還有一大段落差,希望對方能夠「換位思考,將心比心」,每次出庭面對司機都非常痛苦。而家屬委任律師劉建志表示:「他們主張用每人每月最低生活標準,但其實這數字是適用在強制執行時才會去使用到的,所以我想,巨業就這部分還是有所誤解。」巨業則表示,後續的賠償責任將會配合司法程序繼續和被害家屬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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