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外界質疑得標廠商的背景,國防部當天便發布新聞稿澄清,此案採購的火藥原物料國內廠商無法產製,因此招標文件要求廠商須具備「國際貿易業」資格。國防部指出,「福麥公司」經查驗擁有16項營業項目,包括「化學原料批發業」及「國際貿易業」等,並非僅從事「室內裝修」,完全符合招標文件規定,且報價金額在底價範圍內因此決標。
顧立雄今(11日)在立法院受訪時進一步說明,此類採購案的關鍵在於代理進口能力,而非要求廠商具備自製產能。顧立雄表示:「最主要它是代理進口,而不是需要有自製的產能,所以相關從事國際貿易業者,只要有辦法取得,就能夠提供需要的火藥原物料。」
顧立雄強調,國防部將嚴格查驗廠商提供的原廠輸出許可證明和原廠來源證明,只要具備代理能力,能否取得原料「坦白講這是一翻兩瞪眼的事情」,可以明確認定。
面對王鴻薇質疑此案是「小吃店進口快篩」的翻版,顧立雄回應:「國內沒有自製產能,只要有代理商資格、能夠向原廠取得輸出許可證明及原廠來源證明,提供火藥原物料,經過國防部查證屬實,那就可以履約。」國防部承諾將嚴格落實交貨時的產品查驗和原廠文件查證,確保交貨品質及產地來源無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