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男於2025年5月7日酒駕行經嘉義市民生南路時,撞上剛下車步行的陳姓婦人,造成對方彈飛至對向車道,重傷送醫不治,肇事後他加速離去,警方調閱監視器,循線在2小後於嘉義縣水上鄉住處將人逮捕,且酒測值達每公升1.05毫克。
檢方調查發現,楊男逃離現場後,仍前往與女網友會面,並在車內發生性行為,此外,他還曾折返事故路段,看到救護車卻未上前通報,女網友到庭作證時表示,曾注意到車頭凹陷,當時楊男坦承曾喝酒。
案件進入國民參與審判程序,檢方播放案發監視器與行車紀錄影像,楊男在警詢時多次否認酒駕與撞人,如今才承認犯行,並表示已與家屬和解、完成和解,檢方認為其行為惡性重大,建請處以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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