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姓婦人2024年1月6日、距離總統大選剩1週時,用LINE傳訊給姪兒:「這次我希望你跟停(應為婷,姪媳名字)投給侯友宜好嗎?謝謝您,姑婆只想投給下一代可以平安的過日子。柯文哲一人黨,選上了處事很難,經濟更糟糕,賴清德愛台毒,台灣太危險不安定,拜託妳(你)喔,回去給你4000元,不要對外說,謝謝你,合十。」
姪兒當時僅回覆「微笑」貼圖,事後這段對話遭檢舉賄選,徐婦到案後坦承犯行,檢方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投票行賄罪起訴。法官審酌,雖然投票行賄罪法定刑為「3年以上有期徒刑」,徐婦行為也應予譴責,但考量影響層面及情節不嚴重,行賄對象也只有1人,金額也不大,依法酌量減刑。 法官判處徐婦2年徒刑、緩刑3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向公庫支付20萬元,完成5場法治教育課程,至於行賄用的手機及4000元則宣告沒收。此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