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因應極端氣候日益嚴峻,交通委員會今日審查立委李昆澤等人提出《氣象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提案將「高溫」列入災害性天氣範疇。
氣象署長呂國臣備詢時表示,以台北為例,高於35度的天數平均有70幾天,顯示夏天越來越長,台灣平均溫度越來越高,氣象署除持續觀察外,也與衛福部國健署、中研院合作,針對熱傷害進行大數據分析,結合各領域做推廣。
呂國臣指出,目前高溫警示分為三級,人體感受溫度達36度為黃色燈號,達37度是預警的橙色燈號,38度以上會發出紅色燈號,相關單位應有配套措施,修正草案已報至交通部,但還有文字需調整。
交通部次長林國顯表示,交通部也贊成高溫假修法方向,因各界意見眾多,預計11月預告,蒐集各方意見,2個月後再報到法制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