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男2022年3月投保個人傷害險,保險期間1年,他主張因遭黑道迫害,想藉過火儀式「去霉運」,2022年7月26日在新北市租屋處進行過火儀式,不清楚廖男提供的電土化學特性,穿的衣物也是廖男提供,沒想到一點火衣服就著火,導致頭、頸、胸、背、四肢2至3度燒傷,依相關保單約定,保險公司應給付604萬356元。
保險公司提出6理由拒絕理賠,認為吳男的傷勢並非意外,而是「自焚」或涉詐保,稱吳男出於個人意志點燃電土,引發閃燃造成灼傷,不具偶發性,非意外事故;事故發生時,吳男家中堆放大量易燃物,他卻膝蓋壓在電土上、面帶笑容點火,行徑令人存疑。
另外吳男說詞反覆,先稱是在做「過火儀式」,又說是測試「新型烤肉」;且吳男投保僅4個月即出險,額度偏高,疑有道德風險;在現場的廖男涉乾冰截肢詐保案遭判刑,更顯可疑;吳男第2次住院與事故因果未明,醫療收據也不足。
法官審理勘驗影像,認為保險公司未能證明事故發生是出於吳男故意,且點火瞬間引燃衣褲時,吳男驚慌大喊「救一下!」「救我、119!」,甚至痛苦脫口「我想死」,等到火勢撲滅後,他怒斥「感覺是故意的,黑幫就是這樣」,廖男則回嗆:「X你白痴,你別先誣我啊!」認為對話反映突發情境下的情緒反應,難認是2人共同計畫,判保險公司須全額給付604萬356元與利息。